2022年,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和重要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新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力量,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一方面,及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必训内容,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另一方面,分层次多渠道开展与法治工作相关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集中研讨、集中测试、在线学练考等20余次,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2.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自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为扎实担当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光荣使命,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广大职工收看开幕式,专题召开党委会进行深入学习和研讨。为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局党委积极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活动、线上知识问答,学深悟透精神实质。为促进局系统职工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局党委组织职工参加省自然资源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夯实职工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作实际联系起来,贯彻落实到各项任务上来。
(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切实履职尽责。按照《中共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要求,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开展年度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2.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制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细化26项法治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局机关各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良性循环。
(三)顺利完成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迎检工作
1.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自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职责职能,对标工作要求,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贯穿于全局工作的全过程,以示范创建为契机,促提升、促发展。创建期间,组织召开相关专题工作调度会8次,组织执法人员相关培训16次,不断完善涉及我局的43项迎检指标,完成市依治办对我局的3次现场督导检查等,不断形成我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亮点。
2.通过中央督察组对我局实地突击检查。突击检查期间,局领导亲自部署,第一时间组织落实检查所需的迎检材料,顺利通过中央督察组的检查,为贵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积极努力。
(四)以“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优“贵人服务”品牌
1.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推动“多测合一”成果机制共享等。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更好地服务办事企业,对我局核发的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竣工认可证17项附件内容作修改,更好满足办事企业的用证需求。
2.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切实提高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线上线下“一窗通办”业务水平。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提升办事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开展“全程网办”提升工作,更好为民服务。
3.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委托。为做好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管理工作,将涉及农村村民宅基地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已完成对符合条件的花溪区、乌当区和白云区共17个乡(镇)农村村民宅基地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委托工作,并及时就委托事项对外公布。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保障已委托的乡(镇)“接得住,管得好”,积极主动到乡(镇)人民政府就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开展培训指导。
4.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在全市设立“不动产登记集成套餐服务窗口”77个,实现“只进一次门、只交一套资料”。推行“不动产+民生服务”联办业务,办理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讯、广电网络及公安户籍咨询业务。先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及分支机构开通线上受理抵押登记、注销等业务,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出不动产权证“一证一码”便民改革,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加强不动产证书的真伪防护。巩固“24小时服务资助办”,将政务服务延伸到8小时之外。探索“交房即交证”常态化运行模式。
(五)强化职能职责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及时完善权责清单,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自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文件等实施以来,按照《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及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使权责一致、有章可循,累计调整权责清单共计92项,2022年调整后的权责清单权力事项共154项,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落实“非禁即入”。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涉企政策措施及合同、协议等,由各部门在起草过程中负责进行自查,将文件草案及书面审查意见报法制工作机构复核,结合法律顾问意见,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贵阳市贯彻落实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要求,2022年市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8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7次。我局进一步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优化局官网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并设立信息公开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推动公开质量和实效再上新台阶。
4.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
(六)推动落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同时根据我局的行政应诉具体情况,找准问题关键,主动作为,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继续执行局领导轮流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2022年,局领导出庭应诉率100%。建立统一管理台帐,做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专人负责,涉诉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努力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发现问题、评估和建议的功能。
(七)积极推进立法相关工作
1.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工作。积极参与《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贵州省测绘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工作,分别提出修改建议54条和13条,并配合完成实地调研。我局牵头起草的《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已经市人大会议通过、省人大会议批准,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基本完成《贵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为各部门高效运转、高效履职,我局选取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成《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政策选编》。
2.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2022年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管理规定》《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3个规章提出20余条修改意见。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点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对《贵阳贵安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防治暂行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
(八)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根据《贵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及市政府工作安排,将《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积极开展前期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的工作,目前已上报市政府。
(九)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对行政执法事项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信息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执法过程中,实行执法人员亮证执法,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力义务等。加强事后公布,执法决定作出后,在局官网和信用中国(贵州)“七天双公示”栏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执法过程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2年已完成补充执法设备,进一步推进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
2.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对法定权限、法律依据、法定程序等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执法支队拟作出处罚的4个案件开展审查。
(十)普遍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按照《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岗位实操练习、实战技能“比武”,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严格落实持证上岗,2022年共有82名执法人员获得行政执法证件。
2.进行日常学练考。法宣在线学习方面,组织执法人员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学习执法相关课程,参加贵阳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应知应会和模拟测试,组织完成2022年度每季度练习及年度考试。旁听庭审方面,组织执法人员观看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的2部优秀庭审案例,通过案例的形式为执法人员生动讲述法治课。法治培训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厅、市政府和市局各项培训,通过“强省会”综合业务素质提升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违法案件查出工作培训等,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十一)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
法律顾问“保驾护航”。根据我局工作需要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及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事务、合法性审查等涉法工作中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避免决策违法的作用,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十二)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1.制定工作要点、普法清单,统筹谋划法治工作要点。认真分析省厅和贵阳市的法治工作要点、法治宣传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保障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
2.结合主题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结合“4·22”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国家重要节日契机,多维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普法宣传既精准又入心。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执法人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确保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二)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深入为广大干部群众所了解和掌握。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
(三)继续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体系
配合省厅、市级立法机关开展立法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党领导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
(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体推进,继续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五)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等规定,加强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及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
(六)继续推进“两降一保”工作
按照《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两降一保”各项规定,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出庭应诉相关工作,切实降低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保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七)加大宣传普法教育力度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内涵,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重点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分层次多渠道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以“以案释法”、旁听庭审、法宣在线学练考、法治专题讲座和培训等工作,全面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3日
日期: 2023-04-23 15:48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和重要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新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力量,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一方面,及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必训内容,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另一方面,分层次多渠道开展与法治工作相关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集中研讨、集中测试、在线学练考等20余次,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2.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自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为扎实担当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光荣使命,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广大职工收看开幕式,专题召开党委会进行深入学习和研讨。为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局党委积极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活动、线上知识问答,学深悟透精神实质。为促进局系统职工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局党委组织职工参加省自然资源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夯实职工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作实际联系起来,贯彻落实到各项任务上来。
(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切实履职尽责。按照《中共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要求,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开展年度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2.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制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细化26项法治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局机关各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良性循环。
(三)顺利完成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迎检工作
1.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自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职责职能,对标工作要求,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贯穿于全局工作的全过程,以示范创建为契机,促提升、促发展。创建期间,组织召开相关专题工作调度会8次,组织执法人员相关培训16次,不断完善涉及我局的43项迎检指标,完成市依治办对我局的3次现场督导检查等,不断形成我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亮点。
2.通过中央督察组对我局实地突击检查。突击检查期间,局领导亲自部署,第一时间组织落实检查所需的迎检材料,顺利通过中央督察组的检查,为贵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积极努力。
(四)以“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优“贵人服务”品牌
1.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推动“多测合一”成果机制共享等。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更好地服务办事企业,对我局核发的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竣工认可证17项附件内容作修改,更好满足办事企业的用证需求。
2.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切实提高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线上线下“一窗通办”业务水平。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提升办事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开展“全程网办”提升工作,更好为民服务。
3.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委托。为做好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管理工作,将涉及农村村民宅基地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已完成对符合条件的花溪区、乌当区和白云区共17个乡(镇)农村村民宅基地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委托工作,并及时就委托事项对外公布。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保障已委托的乡(镇)“接得住,管得好”,积极主动到乡(镇)人民政府就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开展培训指导。
4.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在全市设立“不动产登记集成套餐服务窗口”77个,实现“只进一次门、只交一套资料”。推行“不动产+民生服务”联办业务,办理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讯、广电网络及公安户籍咨询业务。先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及分支机构开通线上受理抵押登记、注销等业务,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出不动产权证“一证一码”便民改革,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加强不动产证书的真伪防护。巩固“24小时服务资助办”,将政务服务延伸到8小时之外。探索“交房即交证”常态化运行模式。
(五)强化职能职责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及时完善权责清单,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自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文件等实施以来,按照《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及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使权责一致、有章可循,累计调整权责清单共计92项,2022年调整后的权责清单权力事项共154项,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落实“非禁即入”。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涉企政策措施及合同、协议等,由各部门在起草过程中负责进行自查,将文件草案及书面审查意见报法制工作机构复核,结合法律顾问意见,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贵阳市贯彻落实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要求,2022年市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8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7次。我局进一步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优化局官网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并设立信息公开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推动公开质量和实效再上新台阶。
4.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
(六)推动落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同时根据我局的行政应诉具体情况,找准问题关键,主动作为,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继续执行局领导轮流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2022年,局领导出庭应诉率100%。建立统一管理台帐,做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专人负责,涉诉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努力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发现问题、评估和建议的功能。
(七)积极推进立法相关工作
1.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工作。积极参与《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贵州省测绘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工作,分别提出修改建议54条和13条,并配合完成实地调研。我局牵头起草的《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已经市人大会议通过、省人大会议批准,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基本完成《贵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为各部门高效运转、高效履职,我局选取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成《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政策选编》。
2.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2022年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管理规定》《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3个规章提出20余条修改意见。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点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对《贵阳贵安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防治暂行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
(八)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根据《贵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及市政府工作安排,将《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积极开展前期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的工作,目前已上报市政府。
(九)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对行政执法事项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信息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执法过程中,实行执法人员亮证执法,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力义务等。加强事后公布,执法决定作出后,在局官网和信用中国(贵州)“七天双公示”栏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执法过程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2年已完成补充执法设备,进一步推进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
2.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对法定权限、法律依据、法定程序等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执法支队拟作出处罚的4个案件开展审查。
(十)普遍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按照《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岗位实操练习、实战技能“比武”,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严格落实持证上岗,2022年共有82名执法人员获得行政执法证件。
2.进行日常学练考。法宣在线学习方面,组织执法人员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学习执法相关课程,参加贵阳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应知应会和模拟测试,组织完成2022年度每季度练习及年度考试。旁听庭审方面,组织执法人员观看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的2部优秀庭审案例,通过案例的形式为执法人员生动讲述法治课。法治培训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厅、市政府和市局各项培训,通过“强省会”综合业务素质提升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违法案件查出工作培训等,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十一)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
法律顾问“保驾护航”。根据我局工作需要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及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事务、合法性审查等涉法工作中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避免决策违法的作用,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十二)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1.制定工作要点、普法清单,统筹谋划法治工作要点。认真分析省厅和贵阳市的法治工作要点、法治宣传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保障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
2.结合主题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结合“4·22”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国家重要节日契机,多维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普法宣传既精准又入心。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执法人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确保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二)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深入为广大干部群众所了解和掌握。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
(三)继续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体系
配合省厅、市级立法机关开展立法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党领导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
(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体推进,继续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五)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等规定,加强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及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
(六)继续推进“两降一保”工作
按照《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两降一保”各项规定,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出庭应诉相关工作,切实降低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保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七)加大宣传普法教育力度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内涵,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重点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分层次多渠道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以“以案释法”、旁听庭审、法宣在线学练考、法治专题讲座和培训等工作,全面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