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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 2024-03-21 15:18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视力保护色:

2023年,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和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局党委“12345”工作思路,以“五大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省、市关于“两降一保”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完善权力责任清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1.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委会前学习和干部教育必学必训中,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贵阳贵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制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细化24项法治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局机关各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良性循环。

3.以“五大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局党委严密组织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时制定《中共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并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内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为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打好法治基础。

(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切实履职尽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按照《中共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要求,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认真开展年度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三)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园区事园区办”相关精神,我局与各区人民政府,以及高新、经开、双龙管委会完成行政管理职权委托协议的签定,将“一书三证”等行政审批职权正式委托各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办理,并持续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管理职权委托下放工作。在前期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的基础上,继续有序开展“宅基地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委托下放工作。

2.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全市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书三证”审批总时限由115个工作日压缩至14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为87.8%。涉企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18项涉及市场主体的登记业务即时办结。“调研式”促进涉企服务能力提升,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先后赴省内外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举办提升涉企政务服务能力座谈会,面对面问需于企。持续优化“五个一办”(一表办、一网办、一窗办、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办),常态化推进政务服务工作。

(四)推动落实“两降一保”工作,开展诉源治理强化诉前化解

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建立统一管理台帐,做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专人负责,涉诉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同时根据我局的行政应诉具体情况,找准问题关键,主动作为,提高执法水平,相比2022年,切实降低了行政诉讼败诉率,2023年无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结合主题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统筹谋划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普法对象、职责分工、普法内容、工作要求等,制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16项责任清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矿产资源、耕地保护、地灾防治、不动产登记、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落实,保障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借助重要主题日契机,多维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普法宣传既精准又入心。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多个主题活动运用多种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升社会知晓度,扩大社会宣传面

2.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省条例》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84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方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 将学习宣传《省条例》纳入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主题活动日,运用多种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省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知晓度,扩大社会宣传面。积极参与省厅“学习贯彻《省条例》大家谈”专栏。在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宣传《省条例》,增强地方领导干部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将学习宣传贯彻《省条例》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省条例》作为干部培训,特别是执法人员培训等的重要内容,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自然资源学习大讲堂系统地学习《省条例》。将《省条例》有关内容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个性化题库,提高《省条例》熟悉运用度。

3.选取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各级规章、各级自然资源政策文件汇编并印发了《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政策选编》。

4.按要求组织局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旁听庭审工作,组织、督促开展“法宣在线”学法考勤和年度考试。根据《市委宣传部 市委依法治市办 市司法局 市法宣办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及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对“八五”普法工作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问题清单、典型案例报告反馈。

(六)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1.2023年5月29至6月2日,组织开展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新《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局系统干部职工大局意识,巩固法治思维,提升执法理论水平。

2.2023年3月27日邀请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开展新修订的《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专题讲座,着重围绕“厘清土地管理中相关事项的职责边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巩固了干部职工对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等新知识,进一步让新《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各条款落地见效,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2023年8月8日市局组织开展了法规政策大讲堂活动,活动主题为“政府信息公开‘以案释法’”“如何依法查处耕地‘非农化’违法行为”,各分局、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局属各相关单位,局办公室、综合处、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参会人员分别在各会场参加,取得较好的成果,进一步提升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七)积极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立法工作

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有关要求开展立法工作。一是依法对政府规章《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完成,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作为新修订的《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目前均已公布,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二是完成《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三是配合完成《贵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

(八)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管理事项类别清单的通知》等规定,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点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对2件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九)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贵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十)及时调整完善权力责任清单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依法对2022年版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共调整21项权力事项,其中修改11项权力事项,取消6项权力事项,新增4项权力事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152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11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9项,其他类6项,并按要求公布。

(十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认真组织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以及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处理投诉举报、考核评议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效,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行政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2.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三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定权限、法律依据、法定程序等进行审核。

(十二)聚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进一步规范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我局9月至11月开展了全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案卷评查工作,成立案卷评查小组,实地随机检查了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息烽县自然资源局、修文县自然资源局案卷。完成评查后,由局领导主持召开了2023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总结会议,并将评查结果通报全系统,督促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的产生。

(十三)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

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及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事务、合法性审查等涉法工作中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避免决策违法等方面的作用,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保驾护航”。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缺少法治宣传创新性,法治培训全覆盖有待提高等。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具体实际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局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推动开展学习培训全覆盖,确保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二)持续开展“两降一保”工作,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2024年继续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依法行政的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两降一保”工作的要求,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明确工作职责、程序和标准,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针对案件的差异性,运用多手段进行诉源治理工作,有效降低市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总量及败诉率。继续保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继续加强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开展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各类主题日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重点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条例》等的培训宣传工作。落实以案释法和旁听庭审制度,通过“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适当拓宽选拔法治人才的范围,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下,通过定向培养、离职进修、多岗锻炼,以及招考、调训等方式加强我局法治人才的队伍建设,在实践中建立以公平公正为核心的法治人才选拔机制,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五)继续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六)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省、市领导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会议讲话精神,强化职责职能,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服务型政府作用。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推动实施区域评估,全面推进“多测合一”,为强省会发展提速增效做好保障。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1日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 2024-03-21 15:18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和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局党委“12345”工作思路,以“五大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省、市关于“两降一保”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完善权力责任清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1.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委会前学习和干部教育必学必训中,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贵阳贵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制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细化24项法治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局机关各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良性循环。

3.以“五大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局党委严密组织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时制定《中共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并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内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为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打好法治基础。

(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切实履职尽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按照《中共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要求,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认真开展年度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三)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园区事园区办”相关精神,我局与各区人民政府,以及高新、经开、双龙管委会完成行政管理职权委托协议的签定,将“一书三证”等行政审批职权正式委托各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办理,并持续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管理职权委托下放工作。在前期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的基础上,继续有序开展“宅基地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委托下放工作。

2.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全市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书三证”审批总时限由115个工作日压缩至14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为87.8%。涉企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18项涉及市场主体的登记业务即时办结。“调研式”促进涉企服务能力提升,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先后赴省内外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举办提升涉企政务服务能力座谈会,面对面问需于企。持续优化“五个一办”(一表办、一网办、一窗办、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办),常态化推进政务服务工作。

(四)推动落实“两降一保”工作,开展诉源治理强化诉前化解

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建立统一管理台帐,做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专人负责,涉诉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同时根据我局的行政应诉具体情况,找准问题关键,主动作为,提高执法水平,相比2022年,切实降低了行政诉讼败诉率,2023年无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结合主题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统筹谋划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普法对象、职责分工、普法内容、工作要求等,制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16项责任清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矿产资源、耕地保护、地灾防治、不动产登记、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落实,保障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借助重要主题日契机,多维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普法宣传既精准又入心。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多个主题活动运用多种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升社会知晓度,扩大社会宣传面

2.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省条例》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84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方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 将学习宣传《省条例》纳入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主题活动日,运用多种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省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知晓度,扩大社会宣传面。积极参与省厅“学习贯彻《省条例》大家谈”专栏。在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宣传《省条例》,增强地方领导干部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将学习宣传贯彻《省条例》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省条例》作为干部培训,特别是执法人员培训等的重要内容,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自然资源学习大讲堂系统地学习《省条例》。将《省条例》有关内容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个性化题库,提高《省条例》熟悉运用度。

3.选取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各级规章、各级自然资源政策文件汇编并印发了《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政策选编》。

4.按要求组织局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旁听庭审工作,组织、督促开展“法宣在线”学法考勤和年度考试。根据《市委宣传部 市委依法治市办 市司法局 市法宣办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及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对“八五”普法工作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问题清单、典型案例报告反馈。

(六)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1.2023年5月29至6月2日,组织开展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新《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局系统干部职工大局意识,巩固法治思维,提升执法理论水平。

2.2023年3月27日邀请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开展新修订的《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专题讲座,着重围绕“厘清土地管理中相关事项的职责边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巩固了干部职工对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等新知识,进一步让新《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各条款落地见效,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2023年8月8日市局组织开展了法规政策大讲堂活动,活动主题为“政府信息公开‘以案释法’”“如何依法查处耕地‘非农化’违法行为”,各分局、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局属各相关单位,局办公室、综合处、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参会人员分别在各会场参加,取得较好的成果,进一步提升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七)积极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立法工作

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有关要求开展立法工作。一是依法对政府规章《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完成,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作为新修订的《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目前均已公布,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二是完成《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三是配合完成《贵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

(八)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管理事项类别清单的通知》等规定,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点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对2件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九)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贵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十)及时调整完善权力责任清单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依法对2022年版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共调整21项权力事项,其中修改11项权力事项,取消6项权力事项,新增4项权力事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152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11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9项,其他类6项,并按要求公布。

(十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认真组织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以及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处理投诉举报、考核评议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效,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行政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2.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三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定权限、法律依据、法定程序等进行审核。

(十二)聚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进一步规范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我局9月至11月开展了全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案卷评查工作,成立案卷评查小组,实地随机检查了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息烽县自然资源局、修文县自然资源局案卷。完成评查后,由局领导主持召开了2023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总结会议,并将评查结果通报全系统,督促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的产生。

(十三)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

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及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事务、合法性审查等涉法工作中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避免决策违法等方面的作用,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保驾护航”。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缺少法治宣传创新性,法治培训全覆盖有待提高等。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具体实际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局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推动开展学习培训全覆盖,确保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二)持续开展“两降一保”工作,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2024年继续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依法行政的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两降一保”工作的要求,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明确工作职责、程序和标准,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针对案件的差异性,运用多手段进行诉源治理工作,有效降低市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总量及败诉率。继续保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继续加强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开展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各类主题日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重点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条例》等的培训宣传工作。落实以案释法和旁听庭审制度,通过“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适当拓宽选拔法治人才的范围,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下,通过定向培养、离职进修、多岗锻炼,以及招考、调训等方式加强我局法治人才的队伍建设,在实践中建立以公平公正为核心的法治人才选拔机制,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五)继续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六)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省、市领导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会议讲话精神,强化职责职能,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服务型政府作用。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推动实施区域评估,全面推进“多测合一”,为强省会发展提速增效做好保障。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