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全力助力提升贵阳贵安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根据《2026年贵州省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和《贵阳贵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等权威读本,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研究阐释,推动法治思想贯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过程各领域。
牵头部门:机关党办、法规处
责任部门: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以及省委、市委有关安排部署,抓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牵头部门:机关党办、法规处
责任部门: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3.抓实关键群体学习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利用旁听庭审、学法用法考试等方式,强化行政审批、执法等关键岗位法治能力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履职能力。
牵头部门:人事处、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4.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强化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常态化开展涉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经营主体等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的动态清理。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5.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五个一办”为统领,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发展。落实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重点事项清单,结合实际推出本部门特色服务事项和高品质服务,推动更多领域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实行“交地即交证”服务模式,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提升服务体验。
牵头部门:综合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6.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配合开展2.O升级版“五帮”专项行动,为经营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7.有序推进立法工作。按照省、市有关立法工作安排,配合省厅、市级立法机关开展立法相关工作,有序开展《贵阳市自然山体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地方制度体系。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8.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闭环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9.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必经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0.规范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全面梳理公布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清单。对适用上级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结合本领域法规和规章进行细化,确保执法尺度统一、公平公正。
责任部门:法规处、市局执法队
1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贯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标准,落实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地区监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常态化整治趋利性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推进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推行“综合查一次”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
牵头部门:法规处、市局执法队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
1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制定并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事项、频次清单,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严控专项检查数量,严禁逐利执法、任性检查、违规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13.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制定完善不予处罚、可以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清单。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全过程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推广综合执法“执法前置服务”模式,深化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统一。
责任部门:市局执法队
五、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4.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总体要求,构建权责明晰、程序规范、衔接顺畅的法治化矛盾化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提升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率。
牵头部门:执法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15.强化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衔接。强化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常态化开展履行情况监督。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分析和典型案例通报。对有被纠错、败诉风险的案件召开专题研判会,落实“一案一整改”工作。
牵头部门:法规处、市局执法队、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
16.提升行政诉讼“两降一保”质效。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落实败诉案件复盘剖析整改,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牵头部门:法规处、市局执法队、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
六、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17.强化数据赋能行政管理。配合全市开展扩大公共数据有效供给工作,推进贵阳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建设。配合城运中心数字底座建设,构建贵阳市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基础库,以数字化赋能行政管理效能提升。
牵头部门:测绘处、地信中心、测绘院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18.优化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建设,探索“AI+执法”新模式,提升行政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升级。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19.持续巩固行政审批乱象专项治理成效。对已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规范审批行为,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20.深化违规执法突出问题纠治。组织开展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五乱”等问题工作,定期调度督办,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治见底见效。完善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配合上级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标准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业务培训和案卷评查。推进委托执法清理,推行不见面监管。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21.深入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自然资源领域招投标关键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复查复核和重点督导,健全问题台账、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业务培训,落实下沉帮扶责任,坚决整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八、深化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动
22.强化示范带动。配合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回头看”工作。根据要求组织推荐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积极参与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建设水平提升。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23.加强法治宣传。推进“九五”普法工作,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积极参与开展“法贵知行”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执行202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日期: 2026-07-15 16:28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全力助力提升贵阳贵安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根据《2026年贵州省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和《贵阳贵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等权威读本,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研究阐释,推动法治思想贯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过程各领域。
牵头部门:机关党办、法规处
责任部门: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以及省委、市委有关安排部署,抓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牵头部门:机关党办、法规处
责任部门: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3.抓实关键群体学习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利用旁听庭审、学法用法考试等方式,强化行政审批、执法等关键岗位法治能力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履职能力。
牵头部门:人事处、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4.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强化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常态化开展涉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经营主体等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的动态清理。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5.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五个一办”为统领,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发展。落实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重点事项清单,结合实际推出本部门特色服务事项和高品质服务,推动更多领域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实行“交地即交证”服务模式,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提升服务体验。
牵头部门:综合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6.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配合开展2.O升级版“五帮”专项行动,为经营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7.有序推进立法工作。按照省、市有关立法工作安排,配合省厅、市级立法机关开展立法相关工作,有序开展《贵阳市自然山体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地方制度体系。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8.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闭环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9.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必经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0.规范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全面梳理公布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清单。对适用上级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结合本领域法规和规章进行细化,确保执法尺度统一、公平公正。
责任部门:法规处、市局执法队
1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贯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标准,落实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地区监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常态化整治趋利性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推进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推行“综合查一次”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
牵头部门:法规处、市局执法队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
1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制定并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事项、频次清单,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严控专项检查数量,严禁逐利执法、任性检查、违规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13.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制定完善不予处罚、可以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清单。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全过程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推广综合执法“执法前置服务”模式,深化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统一。
责任部门:市局执法队
五、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4.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总体要求,构建权责明晰、程序规范、衔接顺畅的法治化矛盾化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提升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率。
牵头部门:执法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15.强化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衔接。强化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常态化开展履行情况监督。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分析和典型案例通报。对有被纠错、败诉风险的案件召开专题研判会,落实“一案一整改”工作。
牵头部门:法规处、市局执法队、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
16.提升行政诉讼“两降一保”质效。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落实败诉案件复盘剖析整改,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牵头部门:法规处、市局执法队、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
六、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17.强化数据赋能行政管理。配合全市开展扩大公共数据有效供给工作,推进贵阳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建设。配合城运中心数字底座建设,构建贵阳市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基础库,以数字化赋能行政管理效能提升。
牵头部门:测绘处、地信中心、测绘院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18.优化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建设,探索“AI+执法”新模式,提升行政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升级。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19.持续巩固行政审批乱象专项治理成效。对已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规范审批行为,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20.深化违规执法突出问题纠治。组织开展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五乱”等问题工作,定期调度督办,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治见底见效。完善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配合上级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标准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业务培训和案卷评查。推进委托执法清理,推行不见面监管。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业务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21.深入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自然资源领域招投标关键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复查复核和重点督导,健全问题台账、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业务培训,落实下沉帮扶责任,坚决整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八、深化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动
22.强化示范带动。配合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回头看”工作。根据要求组织推荐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积极参与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建设水平提升。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23.加强法治宣传。推进“九五”普法工作,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积极参与开展“法贵知行”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执行202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