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20年新版网站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改革案例与成果  ->  改革成果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进“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

日期: 2024-04-09 22:15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区(市、县)、开发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规划分局,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 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69 号),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现将有关审批事项优化如下:

一、以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程序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建设用地批准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审批、同时发放。受让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照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出让金交款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以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实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初审或审批、同时发放。划拨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审批、同时发放。在达到净地条件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照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通知。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4日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进“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

日期: 2024-04-09 22:15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区(市、县)、开发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规划分局,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 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69 号),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现将有关审批事项优化如下:

一、以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程序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建设用地批准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审批、同时发放。受让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照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出让金交款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以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实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初审或审批、同时发放。划拨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审批、同时发放。在达到净地条件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照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通知。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