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文号:筑资源规划提复字〔2024〕29号 | 类别: |
人大代表: | 届次: |
标题: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200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办理答复: 薛昌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贵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及《贵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一是依照职责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相关工作,在项目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阶段,要求建设单位在方案中标明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位置,并且作无障碍设计文字说明专篇,同时提醒建设单位在单体设计阶段需严格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贵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落实。经统计,今年以来已发放90余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要求建设单位对无障碍设计进行专项说明;二是每年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残疾预防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宣传活动4次左右,助力营造全社会助残扶残和残疾人自强的文明社会氛围。 二、下步打算 为满足更多人士的生活需求,为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推进贵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还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局将严格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规范继续做好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推进贵阳市无障碍设施规范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贵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