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文号:筑资源规划议复字〔2024〕7号 | 类别: |
人大代表: | 届次: |
标题: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贵阳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办理答复: 王洁展代表: 您提出《关于促进我市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对贵阳贵安规划建设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落实,现将“降低用地成本”方面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区域综合评估,降低企业投资成本 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贵阳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与“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我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相关工作,一是区域评估工作由评估范围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开发区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土壤污染)、节能、地质灾害危险性、水土保持、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二是区域评估成果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纳入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系统,开发区内的项目全部共享、免费使用评估成果。 二、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减少企业时间成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与优化审批流程。一是我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以企业满意度为目标,对“一书三证”全流程办理时限进行压缩。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实行一次性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二是主动为企业提供“免申请、零审批”服务。对以出让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鼓励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以划拨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鼓励一并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优化完善体制机制,做好项目审批服务保障,强化市级统筹监督管理,帮助实施单位、开发企业降低用地成本,提升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服务效能。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