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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解读

日期: 2021-07-28 13:59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视力保护色:

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 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武〔2021〕3号,以下简称《督察意见书》)反馈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50号)要求,特制订《贵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

《方案》内容,主要分为两大板块:

第一大板块:贵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体目标、工作要求、组织保障

一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50号)明确的指导思想、整改要求、整改内容等,全面完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武〔2021〕3号)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国家、省、市的检查验收,不断提升土地利用管理水平。二是整改工作实行月报制度,从2021年7月起, 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月15日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整改台账。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上报台账表、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从7月起,每月20日前向省自然资源厅上报整改推进情况;督促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贵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交管局、市水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区(市、县)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压实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对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较为缓慢、“月报”不按时报送、整改工作敷衍,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政府严肃开展警示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二大板块:整改措施清单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武〔2021〕3号,以下简称《督察意见书》)反馈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50号)明确的指导思想、整改要求、整改内容等,对涉及我市的6方面7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督促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省、市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7日

文件原文:筑府办函〔2021〕4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解读

日期: 2021-07-28 13:59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 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武〔2021〕3号,以下简称《督察意见书》)反馈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50号)要求,特制订《贵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

《方案》内容,主要分为两大板块:

第一大板块:贵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体目标、工作要求、组织保障

一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50号)明确的指导思想、整改要求、整改内容等,全面完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武〔2021〕3号)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国家、省、市的检查验收,不断提升土地利用管理水平。二是整改工作实行月报制度,从2021年7月起, 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月15日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整改台账。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上报台账表、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从7月起,每月20日前向省自然资源厅上报整改推进情况;督促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贵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交管局、市水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区(市、县)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压实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对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较为缓慢、“月报”不按时报送、整改工作敷衍,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政府严肃开展警示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二大板块:整改措施清单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武〔2021〕3号,以下简称《督察意见书》)反馈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50号)明确的指导思想、整改要求、整改内容等,对涉及我市的6方面7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督促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省、市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7日

文件原文:筑府办函〔2021〕4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