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贵阳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移交管理及使用指导意见(试行)》已于2024年7月11日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贵阳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移交管理及使用指导意见(试行).pdf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7 月 22 日
日期: 2024-07-22 16:55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贵阳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移交管理及使用指导意见(试行)》已于2024年7月11日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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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移交管理及使用指导意见(试行).pdf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