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因保管不善,将黔花溪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707号《不动产证书/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 2026-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