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因保管不善,将黔(2023)白云区不动产权第00175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鑫
2025年1月24日
日期: 2025-01-24 12:50 来源: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白云站
张鑫因保管不善,将黔(2023)白云区不动产权第00175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鑫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