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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2024)南明区不动产权第00117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日期: 2026-08-07 15:03 来源: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视力保护色:

祝兵因保管不善,将黔(2024)南明区不动产权第00117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祝兵

2026年8月7


黔(2024)南明区不动产权第00117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日期: 2026-08-07 15:03     
来源: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祝兵因保管不善,将黔(2024)南明区不动产权第00117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祝兵

2026年8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