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希璐因保管不善,将黔(2019)观山湖区不动产权第005898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希璐
2026年8月7日
日期: 2026-08-07 15:16 来源: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杨希璐因保管不善,将黔(2019)观山湖区不动产权第005898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希璐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