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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国用(2013)FG171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日期: 2026-08-07 15:06 来源: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乌当区不动产登记站 字号:【     视力保护色:

韩钢因保管不善,将乌国用(2013)FG171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文琴

2026年8月7日


乌国用(2013)FG171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日期: 2026-08-07 15:06     
来源: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乌当区不动产登记站

韩钢因保管不善,将乌国用(2013)FG171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文琴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