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地质勘查专项;提出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险)情成因进行分析论证;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依法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负责矿产地储备工作;建立矿产资源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负责人:肖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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