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发布时间: 2021-10-20 17:03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本区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本区域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三)负责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四)负责本区域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本区域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拟订辖区内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实施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政府公示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下,建立本区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配合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配合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辖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要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负责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本区域地质和矿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

(十)负责落实本区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国家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险)情成因进行分析论证。

(十一)负责本区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划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配合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四)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秦妮

联系电话:0851-83837929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地址:贵阳市经开区清水江路南山高地12-13栋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