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 | 征收依据 | 征收标准 |
| 1 | 征地补偿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 按征用地年产值的2-10倍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 |
| 2 | 安置补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 按征用地年产值的4-6倍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 |
| 3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 地上附着物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补偿标准,青苗补偿费按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量补偿 |
| 4 | 征地管理费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2)价费字号597号 | 按征地费有的1.5-4%收取。城镇住房建设按省政府规定降低30%征收 |
| 5 | 耕地开垦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征用该地补偿费的0.5-2倍 省重点项目按黔府办(2000)87号文执行 |
| 6 | 土地复垦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如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任命条件的,按每平方米5-15元缴纳 |
| 7 | 土地闲置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按该耕地年产值的1-2倍收取 |
| 8 | 土地使用权出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 | 土地出让价格不低于政府确定的标定地价招标、拍买、招租等;或由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土地出让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
| 9 | 土地收益金(土地租赁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 | 土地出让价格不低于政府确定的标定地价招标、拍买、招租等;或由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土地出让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
| 10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土地局、物价局、财政部、测绘局(1999)国土籍117号 | 按财政部财综字(1999)117号附件标准执行 |
| 11 | 土地登记费????????????(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土地局、物价局、财政部、测绘局(1990)国土籍93号 | 党政机关社会200-700元,企业100元-4万元,事业单位300-1万元,城镇居民13-30元 |
| 12 | 土地证书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土地局、物价局、财政部、测绘局(1990)国土籍94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1734)文 | 个人证5元、单位证10元、特制证20元 |
| 13 | 地质成果资料工本费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2)价费字号251号 | 由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编制成果资料目录后另行下达 |
| 14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国务院150号令《矿产资源补偿费惩睡管理规定》及省11政府号令 | 按国务院150号令附录所定标准执行 |
| 15 | 采矿权登记费 | 国务院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2)价费字号251号 | 新建、在建矿山:每证: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变更延续登记换领许可证100元 |
| 16 | 采矿权使用费 | 国务院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
| 17 | 采矿权价款 | 国务院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价款由国家认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家确认 |
| 18 | 探矿权登记费 | 国务院240号令《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办法》 | 第一个勘查年度到第三个勘查年度、为每四个勘查年度每年增加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每年增加100元。但最高不得超过每年每平方公里收取500元 |
| 19 | 探矿权价款 | 国务院240号令《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办法》 | 价款由国家认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家确认 |
| 20 | 矿产资源勘察登记费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2)价费字251号和国务院240号令《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办法》 | 国家地质勘察项目登记领证100元,其它登记领证50元,变更勘察领取证书50元 |
| 21 | 地质勘察报告评审费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2)价费字251号 | 大型报告9000元,中型报告7000元,小型报告5000元 |
| 22 | 测绘数字化产品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2)价费字176号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2)价费字176号所列附表执行 |
| 23 | 测绘仪器检测收费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2)价费字176号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2)价费字176号所列附表执行 |
| 24 | 测绘证书费 | 财政部 财综字(1995)158号《贵州省测绘管理办法》国家测绘局测办(2001)22号 | 《测绘工作证》每本4元《测绘资格证书》每本1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