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实施收费单位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不动产登记费 | 1、申请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元/宗; 2、申请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元/宗: 3、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本。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559号 | 交市级财政国库 |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耕地开垦费 | 全省最低征收标准8000元/亩,交通、水利、教育建设项目按不低于80%缴纳;各市(州)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征收标准。 |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财税[2014]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黔府办发[2007]101号, 黔价房调[2001]392号, 黔财非税[2014]57号 |
缴区县财政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