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5年1月13日14时30分时召开2025年贵阳市六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5年贵阳市六区含双龙新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2025年贵阳市六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2025年贵阳市六区含双龙新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1月13日14时30分
三、听证会地点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4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
贵阳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街道办及乡镇代表,城镇居民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从事房地产中介的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符合上述条件、关心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0日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报名。
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听证会须知》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联系人及电话:曾奇;0851-86837823
特此公告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0日
《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贵阳市城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贵阳市城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申请人经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3.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贵阳市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2025年贵阳市六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5年贵阳市六区含双龙新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6.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7.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8.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日期: 2024-12-10 15:41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5年1月13日14时30分时召开2025年贵阳市六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5年贵阳市六区含双龙新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2025年贵阳市六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2025年贵阳市六区含双龙新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1月13日14时30分
三、听证会地点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4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
贵阳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街道办及乡镇代表,城镇居民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从事房地产中介的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符合上述条件、关心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0日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报名。
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听证会须知》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联系人及电话:曾奇;0851-86837823
特此公告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0日
《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贵阳市城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贵阳市城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申请人经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3.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贵阳市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2025年贵阳市六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5年贵阳市六区含双龙新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6.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7.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8.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