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继续实施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一家供应商为我中心完成2025-2026年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服务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
一、项目概况
2024年我中心经财政部门批准,通过公开招标已实施了一年期年度项目,并顺利竣工验收;现将继续实施新的年度项目。
项目计划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符合要求的公证机构以固定驻场和轮流驻场方式在全市行政区内的不动产登记场所提供不动产继承业务咨询及公证核实服务,并以法律文书交付服务成果支撑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办理。我中心在编制新的年度项目采购计划书和项目预算时,继续采用成本法进行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完善采购计划。目前已启动财政审批程序,需选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完成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2026年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服务项目预算评审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单位出具的2023年或者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履约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和缴纳税收证明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承诺函(依法免税的比选人和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比选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比选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评审费收费标准(黔财投审【2015】3号评审费计算标准)规定,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根据报价下浮率高、出具评审报告时间短、服务方案明确等因素,择优确定第三方评审机构。
比选结果通知方式:官网发布比选结果公告
中标单位需要草拟服务合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递交方式: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潭路腾祥迈德国际B1栋301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项目采购方联系方式
项目采购方: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项目采购方联系人:张老师、付老师
联系电话:0851-84851091
日期: 2025-12-11 11:30 来源: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继续实施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一家供应商为我中心完成2025-2026年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服务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
一、项目概况
2024年我中心经财政部门批准,通过公开招标已实施了一年期年度项目,并顺利竣工验收;现将继续实施新的年度项目。
项目计划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符合要求的公证机构以固定驻场和轮流驻场方式在全市行政区内的不动产登记场所提供不动产继承业务咨询及公证核实服务,并以法律文书交付服务成果支撑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办理。我中心在编制新的年度项目采购计划书和项目预算时,继续采用成本法进行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完善采购计划。目前已启动财政审批程序,需选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完成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2026年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服务项目预算评审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单位出具的2023年或者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履约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和缴纳税收证明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承诺函(依法免税的比选人和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比选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比选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评审费收费标准(黔财投审【2015】3号评审费计算标准)规定,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根据报价下浮率高、出具评审报告时间短、服务方案明确等因素,择优确定第三方评审机构。
比选结果通知方式:官网发布比选结果公告
中标单位需要草拟服务合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递交方式: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潭路腾祥迈德国际B1栋301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项目采购方联系方式
项目采购方: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项目采购方联系人:张老师、付老师
联系电话:0851-84851091